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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移工 | 營造業移工
Construction migrant worker
營造業移工
申請資格類別
一、公共工程100億元降低至1億、五千萬
其雇主承建公共工程,並與發包興建之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訂有工程契約。
二、民間重大經建工程 降低至2億元以上
其雇主承建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之重大經建工程,並與民間機構訂有工程契約。
適用工程項目
01食安建設
強化食安要安與毒品檢驗量能
提升邊境查驗效能
興建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
02軌道建設
城際軌道建設
軌道效能提升及觀光鐵路
都會區捷運
03人才培育建設
優化技職院校實作環境
推動重點產業高階人才
培育及年輕學者養成
04數位建設
推動資安基礎建設
完備資訊包容、保障寬頻人權
發展數位文創及高畫質服務
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建設下世代科研與智慧學習環境
05綠能建設
建構沙崙綠能科學城
太陽光學
風力發電
06水環境建設
創造水源、資源永續
韌性台灣、國土安全
水岸融合、環境優化
07因應少子化
營造友善育兒空間
建構幼兒社區公共托育
08城鄉建設
改善停車問題、提升道路品質
城鎮之心工程、開發在地型業園區
文化生活圈、校園社區化改造
營造休閒運動環境
客家浪漫台三線、原民部落營造
Application
申請資格說明-民間重大經建工程
雇主承建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之重大經建工程(以下簡稱民間重大經建工程),
並與民間機構訂有工程契約。
資格項目雇主承建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之重大經建工程,並與民間機構訂有工程契約。
申請條件
經專案核准民間興建之公用事業工程1.經核准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之工程
2.核定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
3.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興建之公共工程
私立之學校、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社會住宅興建工程、都市更新或危老建築製造業重大投資案件廠房興建工程營造工程契約總金額達2億元以上工程期限皆須達1年6個月以上核定人數
招募營造工所需文件
1.公司負責人之身分證影本。
2.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特許事業許可證等影本或營造業登記證(聘僱外國人從事營造工作者,免附特許事業許可證)。
3.工程合約書影本(應載明工程總金額及工期)。
4.經工程主辦及其上級機關開立計畫證明:
公共工程:經工程主辦機關及其上級機關開具之「公共工程之計畫、工程金額及工期證明」(自開立之次日起120日内為有效期限)。民間重大經建工程: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關開具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之計畫、工程金額、工期證明」(自開立之次日起120日內為有效期限)。5.民間重大經建工程:未簽訂個別營造工程契約者,須加附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該計畫工程認定營造工程金額及工期之文件。
6.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求才證明。
Application
申請資格說明-公共工程
資格項目雇主承建公共工程或公營事業機構訂有工程契約
申請條件
1.總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
2.總金額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1億元。
(同一雇主兩案合計1億元,個案不得低於新臺幣5,000萬,且未完工、需個別申請。)
核定人數
工程總金額
工程總金額應依營造工程(營造工程之認定,應依據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營造業之行業別及定義辦理)
契約書所載之工程總金額為依據。
若工程主辦機關於工程契約書外另外提供營造工程材料,其費用得一併納入計算。
工程總金額不包含:
工程分級指標
分項指標
(權重)
A級
100
B級
75
C級
50
D級
25
1.計畫別(30%)
行政院核定重大政策計劃所屬工程
行政院核定計劃所屬工程
部會核定計劃所屬工程
其他所屬工程
2.特殊性(40%)
高架橋梁行交通運輸工程鐵路改擴建工程機場航廈工程重大能源新建工程隧道行交通運輸工程特種建築物工程水庫工程水力發電工程港灣工程 其他工程3.規模
(30%)
都市計畫區
都市計畫區
30億元(含)以上15億元(含)以上且未達30億元10億元(含)以上且未達15億元未達20億元計算公式
總分 = ( 計畫別級別 x 30%
)
(
特殊性級別 x 40% ) + ( 規模級別 x 30% ) 核配比率(%) = 總分 ≧ 80分 x 0.004
總分 < 80分 x 20% 計算
試算表
核對比例
40%
37%
36%
34%
33%
32%
營造業移工費用
雇主每月支出(以下費用為政府統一規定) 本表自2025年01月01日起適用
底薪(月)
加班費(月)
就業安定費(月)
健保費(月)
職災保險費(月)
合計
28,590元
依勞基法規定
3,000元/3,500元
2,301元
1,384元
34,275元
依勞動部規定
依勞基法規定
每三個月寄發帳單,定期繳交
(公共工程或民間重大經建工程/一般營造)
依普通事故保險保費計算
雇主負擔2,301元,移工自付658元
(依行業別及職災費率不同,金額不同)
依健康保險保費計算
雇主負擔1,384元,移工自付443元
不含加班費
(公共工程或民間重大經建工程/一般營造)
雇主應付各國駐台辦事處勞動契約文件認證費用如下:
金額
2,870元
990元
1,000元
0元
Intermediate skilled migrant worker
中階技術移工
一、中階移工申請資格
1.雇主資格
必須屬於勞動部公告的產業(如製造、營造、農業、長照/社福)。須在聘僱配額內(通常依現有移工人數計算比例)。2.外國人資格
在台工作滿一定年限(通常 6 年以上)。通過技術檢定、語言測驗或教育訓練。或符合規定的「薪資門檻」,即可免除檢定與訓練要求。二、中階移工薪資門檻
產業類類別
機構看護工
家庭看護工
永久居留資格
33,000 元/月
29,000 元/月
24,000 元/月(總薪資)
55,000 元/月(總薪資)
或乙級證照
需技術證照或訓練
語言 + 訓練
語言 + 訓練
≥ 35,000 元/月
≥ 31,000 元/月
≥ 26,000 元/月
三、語言 & 訓練要求
社福類中階移工(看護工)除了薪資外,還必須符合語言與訓練的條件。以下是對照表:
機構看護工
家庭看護工
需通過 中文基礎測驗
(照顧服務中文測驗或等同級)
需具備基本中文溝通能力
(多為語言課程結訓證明)
120 小時以上照顧服務員課程
20 小時以上家庭看護課程
語言測驗合格證明 +
照顧服務員結訓證明
語言課程證明 +
家庭看護訓練結訓證明
四、中階移工可以留在台灣多久?
1. 一般移工(未轉中階)
製造、營造、農業:最長 12 年社福(看護工):最長 14 年2. 中階移工(升級後)
成功轉換成「中階技術人力」後,可以 突破原本 12 年或 14 年的上限。只要薪資與資格持續符合,就能 長期續留。3. 申請長期/永久居留
在台工作滿 5 年以上 ,且月總薪資 達 55,000 元 或具乙級技術士證照 ,即可申請 長期或永久居留。一旦取得永久居留,就不再受年限限制,可以自由在台灣工作生活。
Brief Summary小結

